服务项目
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专业从事消防的技术人员,新改场所消防设计之初就提出计划方案,使项目得以合规、合法,快速的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
(一)消防设计文件,应包括:
1.设计说明书;
2. 总平面、建筑、结构、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建筑电气、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等专业的设计图纸;
3.自审小组意见;
4.各类消防设施设计情况;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设计情况;
6.建筑材料表。
并按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
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扉页:
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二)依法需提供的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还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1.对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2.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3.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建设工程。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